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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等情况。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获得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权益。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在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时没有辞退补偿,但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实际上,试用期的工资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但根据我国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总的来说,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有以下权利:

1、获得工资报酬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享受社会保险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语

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时没有辞退补偿,但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试用期工资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还享有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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