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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时,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员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二百一十一条,有关人员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呢?根据法律规定: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就其合法性不服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一种救济程序。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口头上诉是指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到上一级法院当庭口头提出上诉。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到庭,并且需要经过法庭的准许。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庭,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口头上诉。

书面上诉是指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将上诉状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提交到上一级法院。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材料,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

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上诉,都需要提供充分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事实和理由,也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寻求帮助。

总之,上诉是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的一种救济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供充分的事实和理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时,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权是保障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准确、无误的重要制度,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可以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可以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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