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办公室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督查科按照年初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省市区领导批示、“市新闻监督摘报”、“西安内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等方面工作的督查与办理,现总结如下:今年上半年,共督办办各类事项23件(其中下发督办单的共18件),其中完成答复上报市“新闻监督摘报”3件,“西安内参”4件,“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反映问题3件,网上建议2件,人大、政协转办和领导批示的群众来信来访5件,“市长办公电话综合信息”3件,其它3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制度,提要求,推动工作进展
根据督查工作的实际,以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及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定了科室目标责任制度,确定了12项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搞好督查工作的要求、方法及程序,在督查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围绕重点,突破难点,狠抓督促落实
一是对一些重大事项坚持跟踪督查,现场查看,求得实效。如对十里铺街道村水塔漏水导致部分村民居住楼房倾斜发生险情事件、新筑街道杨庄村48人因对国际港务区征地拆迁有关政策不理解赴京上访事件,均能做到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了解真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告等材料。二是认真参加专题会议,及时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结合督查工作针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发挥了科室作用,使领导决策按时落到实处。三是不断提高督查专报质量。今年上半年共出专报5期,及时全面地反映了半年来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各街镇各部门对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情况,保证了以通报查落实、以通报鞭策后进及时改正不足、以通报反馈情况的目的,真正发挥了督查专报的重要作用。
三、按时完成市新闻监督摘报等媒体反映问题的督查与办理
上半年共完成市新闻监督摘报反映问题3个,“西安内参”反映问题4件,“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反映问题3件,均按照市上和媒体的要求做到了一周或一月以内督查办理并及时完成上报或情况反馈。其中市新闻监督摘报第19期反映我区纺织城街办“枣园苏村乱倒垃圾成山,居民叫苦不迭”、新闻监督摘报第22期我区“红旗街办神鹿坊附近产河河道里有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三秦都市报2xx年6月7日刊登“灞桥热电厂子校门前成了垃圾场”、市新闻监督摘报第79期反映我区灞桥街道办事处香湖湾村毁田挖沙、三秦都市报报道》“灞河西侧上百亩地仍有人非法采砂”、《陕西日报》2xx年5月5日刊登“绿色樱桃园存在不绿色企业”等经督办都得到了妥善解决并及时进行了答复上报。
四、跟踪督查,反复查证,核清事实,妥善解决复杂遗留问题
对一些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跟踪督查的办法,力求核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如十里铺街道董家门村退休职工董德祥、田巧润夫妇一事多次来区上访。为了给二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区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专门成立调查小组,重新对其反映的宅基地问题进行了核查。通过翻阅大量历史资料,查找有关政策、档案等,先后数次深入本人所在街道村组了解情况,经反复调查、考证、分析,按照“历史遗留问题按当时政策对待和处理”的原则及时为其补办了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7月上旬教育部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xx]4号),8月省纪委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苏纪发〔20xx〕6号)、《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苏纪办发〔20xx〕14号)等两个文件,市纪委又下发了《关于执行"四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通纪发〔20xx〕24号),就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重申"四个严禁"要求,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为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明确要把严格执行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纪律规定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在8月下旬到10月上旬集中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突出专项整治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市委关于"四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学校"四风"具体问题专项整改的安排,组织制定了《通师高专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严格采购计划审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严禁在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禁违规用车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强化教育引导
通过系列教育活动,迅速将最新的《规定》、《通知》要求传达到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新规,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在组织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同时,按照市纪委和教育纪工委的通知要求,全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了网上竞答活动。二是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宣讲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约法三章,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家长会和班团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廉政文化学习园地"、"校园广播台"、"校园电子屏"、"专题宣传栏"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四是开展富有新意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如组织创作、排练廉政教育情景剧参赛,组织参加全省第八届"校园廉洁文化周"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作品创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通师高专建章立制工作一览表》列出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进一步细化落实推进措施,围绕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完善追究问责机制等建章立制要求,一是对于以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的,在整改时认真进行总结,制定好落实的保证措施;二是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认真总结经验,进行完善,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三是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认真研究建立起相关制度。目前《一览表》中40项建章立制任务,已完成9项,即将在10月份完成15项,年底前完成13项,20xx年底前逐步完成3项。
四、加强专项督查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首先承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学校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针对《规定》和《通知》禁止的各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制作《南通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受理公示》牌,并于开学前在每个校区公示到位,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党委研究发文(通师高党〔20xx〕7号)聘任17位同志为通师高专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印发《通师高专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师高专党〔20xx〕8号);召开学校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会议,安排"三员"参加专项督查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面落实纪检监督责任。三是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认真答复学生及家长关于军训费用及学生住宿条件等具体问题,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加强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并随时向上级纪检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没有发现我校的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有顶风违纪的行为。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后,我校党委将继续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全面提高落实"两个责任"水平为着力点,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坚持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20xx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督查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落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根据市政府督查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的督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指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层层落实了督查工作责任。局行政业务督查工作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具体负责;党建督查工作在党总支分管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会同机关专职副书记具体承办和负责。年初,组织各督查责任人举行了督查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分管领导、办公室和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督查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
二、努力健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为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20xx年8月13日,以淄经合发[20xx]57号文制定印发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主管部门、督查范围、督查工作的原则、一般程序、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查办程序、督查工作的要求以及督查责任,并结合各项业务、管理和党建工作,配套制定了53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督查工作
一年来,局督查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登记、立项、送审、转办、审核、反馈、归档等督查工作程序,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市委、市政府、市委经信工委、市经信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及其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上级机关转来的需我局办理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四是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的交办事项;五是需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六本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事项和制定印发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七是本局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的办理情况;八是各项责任制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九是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十是领导交待的其它需督查的内容。
四、严格落实督查工作的措施和责任
为强化督查工作,我局规定了以下措施和要求:一是落实责任。督查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保守秘密。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需要控制知情范围的督办事项,一定要在指定人员范围内进行。三是限时办结。承办科室接到《督查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承办任务;在要求时限内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和下一步的办理意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的,须在接到《督查通知》后及时向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延期时限按本局《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执行。四是及时报告。承办科室对办结的督办事项,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写出督查专报,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按要求专报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办理措施。督查专报要一事一报,文字言简意赅,表述清楚。五是定期通报。局办公室对所督办的事项,每季清理一次,并将办理情况汇总后向有关领导汇报,定期予以通报。六是落实责任追究。督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督查事项办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认真负责、交办及时、办结率高的给予表彰;对督查工作不认真、督而不办、办而不报、敷衍塞责、办结率低或顶着不办,造成工作延误的,由局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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