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
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
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
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
1.甲方同意将超市西侧一层无购物通道的平方米空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的项目
3.租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场地租金每年人民币元,半年交一次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电、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有权培训、指导和管理乙方员工。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的广告和宣传。
4.对于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员工,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予以更换或辞退。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卖过期伪劣产品,保证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或因职能部门检验不合格被罚款,所涉及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使用和维护场地,但不得擅自改变甲方的硬件设施。
5.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规范要求,提供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因服务质量差而引起的投诉和纠纷,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如遇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和市场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续签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办理签约手续。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20xx元的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附件“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元);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___元);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应在当年月份前付清。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付款;租赁物”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用损失按实际消耗的5%计算。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发生的水电费,乙方用水用电量以甲方抄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水电费押金。合同终止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应付清所有费用并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的标准支付给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个租赁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和房租同时支付。
四.“租赁物”使用和装饰
1.“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 .“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租赁物”如需进行改建、加固和装修,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批准,不得损坏;租赁物”在整体结构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为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承担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竣工后的维护费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并设置独立的水电表。
2.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工作;租赁物”正常使用。
六.赁期内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租赁物”甲方接受甲方对“租赁物”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
3.负责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
6.符合甲方对“租赁物”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续签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内容和另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租赁物”返回
1.本合同可能因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而终止。租赁物”因为无法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任何其他费用超过30天(含30天);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租赁物”的使用;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加固或装修,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使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能按时交货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交后超过30天(含此数)仍未交付;
B.“由甲方交付;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如被乙方使用将危及安全..
4.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提前终止、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到期之日起三日内;租赁物”清空并返还给甲方..For “租赁物”乙方应拆除建筑物内的固定装饰及附着物(甲方同意不拆除的除外),并在移交前恢复原状。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10.违约责任
1.迟交租金或迟交“租赁物”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租赁物”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据法律或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除根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情况外,应赔偿对方相当于解除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租赁物”如发生损坏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1。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十二.有效合同和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房屋面积
该房屋的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 日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出租房免收承租方租金。
四、租金
1、数额: 。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水费 元/立方,电费 元/度,空调费 元/平方米.日。
2、租金支付方式为: 。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需甲方书面告知,若乙方3日内依然未交纳房租,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甲方义务
1、甲方须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若甲逾期7天以上未交付房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甲方需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壹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办公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前,应结清该房屋 年 月 日以前的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
5、在乙方正常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下,若该房屋出现停水、停电及物业服务不到位等现象,由甲方出面与物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若经甲方协调后,依然无法解决,乙方有权终止该协议。6、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用于装修的设备不予搬走,留给甲方处理,并确保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3、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需爱护使用该房屋,并按时向甲方交付房租,若因转租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收视费、暖气费及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七、协议终止及解除的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7 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元整,自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本合同开始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将房屋交付乙方开始装修。解除合同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4、双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及其他条件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为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租赁房屋的产权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装修及主要设备
(说明室内装修及主要设备,比如房屋装修简单,室内设备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月/年)。日中午12:00至日中午12:00。
租赁期满前___天,乙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内,甲方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月租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按月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乙方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
第五条:存款
定金为人民币(大写)。押金是用来保证房子里的设备完好的。如发生设备损坏,甲方有权按市场价扣除相应的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损坏房屋内设备,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全额返还。
第六条:房屋的修理和装饰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并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发生漏水、墙体自然脱落、水电不能正常供应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否则视为违约,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卖房
如果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乙方不愿意购买,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的;
2)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
2、乙方未支付租金的,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或出借的,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一方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九条:租赁优先权
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该房屋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找不到房子,甲方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的租金与约定租金相同。
第十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相互补充并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公安部门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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