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鉴于:
1、甲方因想通过设备做融资租赁回租的方式融资,而乙方又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接受甲方的委托全权处理。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甲方设备回租的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两千万人民币(大写),融资利率为年利率8%-9%实际利率现场进调结束给出。
不高于年利率9%。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对乙方提供方案内容及进度的监督权,要求乙方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权利,在方案设计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2、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有应乙方的要求真实全面为乙方提供投资方清单所需资料的义务,并为乙方和投资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费用的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金融公司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6%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两日内支付酬金。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在签署居间协议后2个自然日内乙方要求按融资额度的10%收取一个十二万的订金,这个费用在资方和甲方签约后,一个月内没有完成甲方和资方签署合同并放款,2日内乙方退回到甲方账户。
如资方放款,费用则从酬金里直接减除。
2、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每一笔资金到位的七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购买辆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
1.甲方为乙方指定车型融资购买车辆,由乙方承担因购买上述车辆而需支付的税费,乙方承租车辆须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缴纳当月租金,租金为月元人民币。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租金____元。
3.乙方在租赁期____年内,有权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租赁期的租金,所租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的要求随时进行车辆转让的所有相关手续,并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赁期限的约束。办理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满并支付完毕全部租赁期的租金后或提前支付完毕全部租赁期的租金后,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租车辆的过户手续,如果乙方不按时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按元____月付给甲方管理费,不足____个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费乙方交齐全部租赁期的租金后,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乙双方租赁关系自行终止。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拥有完全的租赁车辆使用权,甲方不得将此车辆进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给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时,应保证车辆安全。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当将租赁车辆手续原件存放于乙方处。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车辆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其他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4.因租赁车辆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或致使租赁车辆全损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保险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车辆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保险公司免赔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本合同在租赁期满或乙方提前支付完毕租赁车辆的租金,办理完毕车辆的过户手续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可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时生效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__________
年月日
融资租赁合同书最新的20__范本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 )____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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