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事务。
第二条,其租赁权限与具体要求:
1、租赁地界和面积
乙方租赁脱甲村____________小组部分耕地,面积为_________亩。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土地拥有全部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每年每亩租赁费为________元。
3、甲方责任
(1)做好土地的规划、丈量、调整工作,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甲方土地,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土地移交乙方使用。
(2)认真帮好周边群众工作,处理好因农民土地问题引的一切问题,有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作出合法、公正、及时、有效的处理,以确保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
(3)允许乙方在租赁地区内修建工作路面、排水系统、灌水系统等生产经营需要和基础设施以及临时配套设施,并协助办理有关国土水利等手续。
(4)按租赁前已有状况及整体规划提供乙方基地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和道路出入方便,提供原有水利、电力设施给乙方灌排水、用电。若甲方故意限制排灌、用电或在未经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改变给排水设施、给排水路线,在乙方书面申请而甲方未及时解决的情况下,造成乙方生产经营受损,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责任
(1)搞好租赁地的生产经营,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
(2)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计划,自由安排田地。
(3)按时缴纳土地租赁金,及时维护和维修租赁地的所有水利设施和田硬。
(4)加强租赁地内部管理,不损害周边农户的利益。配合处理好周边关系,确保生产、经营、生活的正常进行,如对周边农户及环境造成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土地租金及支付
土地租凭金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每亩按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计算。
每年度于当年_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乙方每年付清土地租赁金后,不再支付任何农用地面积和人口摊派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摊派任何费用。
6、其他
(1)若国家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征用乙方租赁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则这部分被征用也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但征收单位国家有关征收补偿办法给予的青苗及其他乙方所建的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除国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租赁期内收回、占用乙方所租赁的土地或干涉乙方在租赁地上自主生产经营。
(2)在遵守乙方规章制度、符合乙方用工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优先考虑甲方村民。
(3)甲方有责任承担与乙方周边关系的协调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如甲方村民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及生活进行干扰或无理取闹,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处理任何突发事件。
(5)乙方在租赁地上的建设,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甲方不得阻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公路两边建房用地属国家集体征用,不受本合同制约。
(7)合同期满后,租田归还甲方,必须保障能够正常耕作。
(8)原属国家对农民的任何政策补偿归农户所有。
7、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的,必须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若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外(以中介机构评估为准),并需按乙方上交甲方的当年租赁金额的以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除乙方在租赁地上所建设施无偿赠与甲方或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需按乙方上交甲方的年租凭标准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附则
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以及本合同补充规定的效力。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行政主管机关即金井镇人民政府为监督执行单位。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规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话: )
乙方: (地址: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章) 乙方: (章) 担保单位: (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
合同管理机关 年 月 日
编号: 日期:
甲方: 租赁公司(地址: 电话: )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品名
规格
数量
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章) 乙方: (章) 担保单位: (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 :
地址房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世纪锋创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0号院5号楼201室 联系电:010-568369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 号楼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
第二条、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2、 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 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代理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后及时将所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乙方再由乙方返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为甲方代理寻找租客并作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代收代缴押金房租公共事业费等各项费用。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执一份。
2、 乙方受托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的租金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代表乙方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4.1、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房屋钥匙托管服务钥匙托管委托书见附件
2)提供杂志、网站、邮件等多媒体平台的全面广告推广
3)安排租客看房服务 。
4.2、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代表甲方做好房间入住前准备工作
2)代为办理租客入住的相关手续和相关事宜
3)入住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单及报告
4)准时向甲方转付押金及房租。
4.3、甲方上述物业退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退租及搬出检查
2)协助甲方和租客结清各种费用
3)积极为甲方寻找下一个租客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所有包括律师费在内的相关法律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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