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所有的,位于 x 的荒滩租赁给乙方作为生态农业开发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x;南至x;西至x;北至x。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滩荒山共计x亩。
三、租期为 x 年,自x 年x月x日始至x 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x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x 元,共计人民币x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x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x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x 月 x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种植养殖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无权自行转让。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x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x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出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土地出租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村,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土地出租期限 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出租期 土地出租合同 土地出租合同格式 土地出租合同注意事项 住房租赁合同 厂房出租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分 次支付, 首次 元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月 日,承包费为每亩 元,每年共计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 市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为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 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
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第九条 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相关说明:
1、甲方将承包经营东官庄村四组村西的土地 米,宽米),租赁给乙方做驾校练车场使用。乙方硬化路面,搭建轻钢房,不建砖混结构建筑,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20xx年,自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
3、租赁标准:每亩每年1300(壹仟叁百)元,壹年的租金共 元,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每三年每亩地的租金上涨不低于100元或按当年物价上涨情况决定上涨部分租金。
4、付款方式:一年一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年6月12日前将租金缴纳给甲方。
二、甲方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驾校经营和学员练习。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时交纳租金。不得破坏甲方的地上附属物。
三、协议期满后,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优先租用;否则乙方恢复原地貌,继续做基本农田使用。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协议即为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违约或私自对租用土地进行流转,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12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李寨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1999]222号《_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 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 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x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x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x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x万元。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③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份额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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