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泛亚潜力纸业有限公司 (甲方) 甲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方 培训单位: (乙方) 乙
应乙方的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安排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进行培训。为了安全有效实施培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为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双方在签订培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项目:
1.培训项目名称:
2.培训项目内容:
3.培训活动范围:
4.培训的方式:
二.培训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应负安全职责:
1.甲方对乙方培训人员有讲解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前教育的义务。2.甲方有权对乙方培训人员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方面的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制止、罚款,甚至停止其培训并限期离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指派协助联系有关安全事宜。3.根据培训项目内容,甲方现场负责部门应对乙方做好现场安全的交底。如各类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培训区域附近建筑物或工作场所的特点、性质,并办理有关培训手续。
4.甲方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培训的内容和活动区域,不得擅自调动乙方人员从事培训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
5.乙方在培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甲方协助抢救时,甲方有尽力协助的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其它
四.培训单位(乙方)应负安全职责:
1.乙方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规规定的要求组织培训。
2.乙方在培训项目进行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全体培训人员登记手续,领取出入证。 3.乙方有责任向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且在培训中有专人检查。
4.乙方在培训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卫、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违者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作业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甲方作业区域、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工具,如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6.乙方指定 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
7.乙方培训前确认培训现场处于安全状态,在培训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培训中遇到危险作业(起重、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厂内机动车、临时用
电等)事先应向甲方(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乙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培训项目,在培训前应开展事故预想活动,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10.乙方在培训期间因违章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和造成的双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1.其它五.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七.本协议与培训合同正本同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代表 (签名) 代表 (签名)
安全科 (签名) 安全科 (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二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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