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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

来源:筏尚旅游网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具体另行制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经营场所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本经营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名单、联系电话及分工)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安全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按要求设置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更换、清洗、消毒,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督促患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第一责任人(法人或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七、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八、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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