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就承包乙方食用菌包废料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生产杏鲍菇的菌包废料;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产品必须是原菌包破碎后的产品,不能人为故意外添加其他物料及水,如有发现按每车壹万元赔偿甲方。购买产品的数量:一年合计叁仟陆佰吨,按比例每月叁佰吨提取。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产品的交货方式:甲方到乙方厂区提货、自运,甲方每月按上旬、中旬、下旬比例提货(即每十天内提100吨),每旬按三天时间把乙方的废料调运出乙方场地,不得影响到乙方的生产,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支付处理产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负责装车。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时间;如果甲方依约完成合同期内废料的接收处理,下一年本合同自动续签,但产品价格上浮10%。如果一方不同意续签,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接受本款的续签条件自动续签。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每吨人民币 元( 元/吨)。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预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元)作为定金,每个月未提货之前先预付 吨货款给乙方人民币 元( 元)。然后月底根据实际提货量结清,多还少补。如甲方未支付当月货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在第二个月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款(违约责任)执行。
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供货,应向甲方偿付双倍定金,即人民币 元( 元)。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不返还甲方的定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超出定金金额之外的所有损失。如果因为非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实际情况结清货款,对定金多还少补。
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惩罚性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加收每天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未续签,则于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供货截止日第二日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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