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龙江省种植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承保意向书银行:我司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提出投保黑龙江省种植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申请已经受理,对该客户的承保意见为:
1. 借款人□符合□不符合投保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龙江省种植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各项要求。
2.保险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元。
3.拟保险期限为个月(具体起保时间以保险合同为准)。
因此,我司建议贵行□进入□终止此笔种植业小额贷款的操作流程。
承保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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