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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录取通知书祝贺

来源:筏尚旅游网

  家长: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你的孩子(被监护人)

  已到入小学的年龄,请你务必于20xx年8月 日至20xx年8月 日持本通知书到宾州镇中心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请你提出书面申请,于20xx年 月 日前报给X镇人民政府批准。如你无故不按时送孩子(被监护人)入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直至你送孩子(被监护人)入学为止。 特此通知

  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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