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xx年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见》(精建〔20xx〕6号)和《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方案》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首都文明区创建活动,区创建办宣传信息组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健全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以创建办为中心,横向连接区八大工委,纵向延伸到各街道、乡相关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区创建办设立宣传信息组,具体负责我区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负责编辑《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并向首都文明办、媒体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镇文明区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编辑上报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文明创建重要决策的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把握首都文明区创建标准,结合“做文明有礼北京人”活动主题,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摩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行动的情况。
3、上级领导在所在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4、各单位及干部群众对文明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与文明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在对口上报信息时,同时报区创建办。凡工委或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重要社会动态等重点信息,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创建办。报送途径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或拨打宣传信息组电话。
(三)建立信息需求预约制度
按照首都文明办有关宣传信息工作要求,区创建办将以《宣传信息约稿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把所需宣传信息材料报送区创建办,经创建办筛选、整理、加工后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宣传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情况须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实行宣传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宣传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宣传信息被区(含区)以上宣传信息部门采用的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每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区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5分,综合编辑1条计2分;被市委、市政府和首都文明办信息刊物或市级媒体采用1条计20分,综合编辑1条计10分;被国家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40分,综合编辑1条计20分;1条宣传信息内容同时被多个刊物或媒体采用按最高分计算;首都(含部门)、市、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0、40、30分(同条宣传信息内容多次被批示,以最高分计算)。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也按上述标准计分。
每月对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印发各单位,同时将统计结果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前3名的工委,前5名的部门、街乡镇和信息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单位文明区创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工作突出的,也予以表彰奖励。
三、改进宣传信息形式,扩大文明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一)扩大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网站媒体等宣传手段和户外广告、电子屏、黑板报、橱窗、宣传栏、工地围挡等多种载体,做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编发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口号,制作横幅、标语、海报,在主要大街、广场车站、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社区(村)等重点地区悬挂张贴,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营造全民知晓创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抓住“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举办讲座论坛、演讲征文、面对面的文明宣讲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开展等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推广活动,激励海淀人民“爱海淀、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热情和信心,凝聚全区力量,同心同德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
(二)办好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
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将围绕我区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落实文明区创建各阶段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情民意等文明区创建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成效举措、存在问题、建议意见。传输文明区创建信息,扩大文明区创建共识,宣传推广文明礼仪知识,提升全社会文明和谐程度。
(三)办好《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
《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将围绕我区文明区创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客观、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创建工作情况。编辑区领导关注的信息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动态、社会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典型案例、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普刊)原则上每周一期。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本着“有情即报”的原则,实行一事一报、一件一报、一情一报,由区创建办按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媒体链接、问题与建议、舆情反应等栏目设置,整理编辑,报区四套班子领导,送区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印发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对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具有推广价值的重点信息,区创建办将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特刊、专刊)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相关部门。
四、坚持形式与效果统一、数量和质量并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要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将首都文明区创建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实现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不断强化社会单位和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携手担负起建设首都文明区的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人人讲文明,人人传播文明,提升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示范引领,强化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弘扬社会美德,特别注重主题活动的推进和文明细节的变化,挖掘好的工作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自觉践行。要发挥驻区首都市属单位和部队的共驻共建作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市民的评议督导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集各方之智,聚各方之力,真正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共建首都文明区。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报送文明区创建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着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增强信息工作针对性,认真落实“五个必报”:关于文明区创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必报;事关文明区创建组织机构运行、社会宣传发动、服务改善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报;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有特色的做法、典型和经验必报;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等重要信息必报;与文明区创建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情民意反映必报。要突出报送领导关注、急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基层群众对文明区建设的反映,及时报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要增强主动捕获信息的意识,变坐等信息为捕获信息,变“收集”为“搜集”,在信息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下功夫。加大调研力度,挖掘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有一定深度、服务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信息。要处理好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关系,善于把握全局,敢于揭露矛盾,剖析问题实质,报真情说实话,增强预警性信息的针对性、可用性。要总结提炼本部门、本街乡镇工作成效、经验,及时通过信息渠道把难点、热点问题反馈给区创建办,达到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提升形象的目的,同时,积极借助信息平台把本部门、本街乡镇的亮点展现出去,扩大宣传效果。
五、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第一,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宣传信息工作,区信息重点网络单位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宣传信息员,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确定1名宣传信息员,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宣传信息编报工作。要为宣传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为宣传信息员列席本单位、本部门除特殊事项以外的各类工作会议提供便利,确保宣传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建立定期研究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期分析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和落实做好本单位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第三,不定期组织宣传信息员业务培训,邀请首都文明办、首都文明办宣传信息工作业务专家授课,提高宣传信息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扎实做好我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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