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制定平度市胜利路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校级领导督察小组
组长:程延忠
副组长:温丽丽
成员: 丁晓玲邢顺辉 唐伟华 姜苏菊 张峻豪 代伟坤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征订教辅材料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目录推荐选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必须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原则,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购买,教师不得推荐、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各级部,各班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教辅材料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二)认真细致开展教辅材料全面排查
各级部各班级要定期开展一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时将清查结果报教导处,经汇总后上报。排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漏一班、不漏一师。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1.是否存在违反原则征订,推荐规定外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规定之外教辅材料。
2.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外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3.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学校、教师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全面彻底整治
各级部、班级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强化措施,建立台账,跟踪调度,有问题及时整改。
各级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和违规处理意见。要深入班级,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整改成果。要组织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做到明底线、守规矩。若有违规学校将依据国家关于教辅材料管理和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等,对相关责任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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