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湘食安委办[20xx]5号文件精神,洪江市食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从今年4月3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市食安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市食安委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食安委主任杨理鸾任组长,市食安委副主任蒋启军任副组长,市食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质监局、城管局等9个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主任易作光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是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和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重点检查内容是责任落实情况、进货索证索票情况、清洗消毒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及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4月17日,我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教育局执法人员到群峰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拉开了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阶段的序幕。当日联合执法检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处,马上责令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问题食品1种,查扣问题食品4公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和分块实施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10月15日止,市食药监局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执法人员392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45所,幼儿园26所,食堂从业人员309人。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提出整改意见233条;针对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立案查处18起,罚没金额2.95万元。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软硬件设施设备优良的有芙蓉中学食堂和艾贝尔幼儿园食堂;比较差的有岔头乡中心小学食堂;较往年有很大改善的有硖洲中学食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8日至10月15日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对黔城、安江、岩垅、红岩、湾溪、群峰、双溪、江市、托口等乡镇进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6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02户次,全局立案查处“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无证照经营食品的案件13起,罚没金额3.9万元,共查获并销毁的各类“超过保质期”、“霉变”、“三无”食品550包(杯、盒、桶),共计79公斤,总价值0.12万元。责令52户食品台帐登记不规范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规范经营范围食品店9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及周边马路市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疏导食品流通摊贩45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齐抓共管下,食品安全现状较上学期有明显好转,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索证索票台帐制度、食品留样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多数学校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且得到较好落实。
但是,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规范。二是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台帐制度建立不全。三是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四是部分学校未做到食品规范留样。五是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没签订餐厨废弃物的购销流向协议和管理台帐。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学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中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追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和餐饮具消毒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加大执法力度和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而不整改等行为,严肃查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督促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对食品原料采购源进行记录备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督促学校食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不断强化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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