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 同学们:
今年3月,是克拉玛依市第八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师生道德素质有效途径。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学校要求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以3月促全年,认真开展好“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者、带头人,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首先是明确道德建设的要求。让"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入脑入心,养成良好的公民道德习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道德实践教育活动中,要求学生做到:在家庭中,做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上,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守纪律的“小标兵”;在学校里,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中,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独处时,做胸怀祖国、心理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老师们,同学们,我校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已经3年了,今年我们将以积极的行动,全新的姿态,迎接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复评检查,文明学校的荣誉称号还要靠我们全校师生共同的努力,去保持,力争做到最好,我坚信,我们全校师生一定无愧于文明学校的光荣称号。努力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者,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做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风尚的倡导者,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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