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花山区商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灾害、案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花山区商场(超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增强意识,预防为主。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持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建立机制,快速反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及时妥善处置各项突发事件。
(三)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职责,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保证公共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突出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适用范围
(一)事故灾害。包括商务系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件、安全事件、车辆交通事件、物品爆炸事件,公共设施或设备事故、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二)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商务系统范围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或其它危害职工群众健康和生命的事件。
(三)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商务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治安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值班、人员组织、救援保障、物资供应、通讯联络、信息提供、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领导和组织下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商务系统应急工作,部署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涉及应急工作的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所属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等级和性质,组织实施事件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委、区政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重点单位:辖区内商场、超市等各类商贸企业。
(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辖区内商场、超市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建立畅通有效的安全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制订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商务局备案。
相应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做好安全值班、明确责任、联络畅通,确保在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妥善处置。
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定期进行紧急救援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不断强化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防突救援技能。
及时维护抢险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认真开展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预案的启动与响应
(一)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进一步核实情况,迅速分析判断事故性质,第一时间向区应急办报告,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具体分工积极开展紧急救援工作,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应对,力争有效控制险情,领导小组应向事发单位派出现场工作组,实施一线指挥,提高救援效率。
(二)本预案启动后,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事发单位应当24小时监控值班,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随时接收指令,处置有关情况。应急指挥机构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对保密信息加强保密。
(三)领导小组应当对事件的发展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监测,并根据结果调整应对方案。
六、后期处置
(一)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要及时恢复正常秩序,事发单位应及时将损失情况报领导小组,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赔偿事宜,做好善后工作。
(二)领导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评估损失,认定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区委、区政府。
(三)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好总结会,表彰有功人员,处罚责任人员,并结合应急处置实际,修改、完善本预案和应急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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