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4日登记结婚,现为夫妻关系。(有两子),婚后双方有独立工作、收入来源及帐户,为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保障婚后生活和睦相处、恩爱互助,保障财产共享,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在双方自愿、合法、不规避法律的合法权益下,双方协议一致,现自愿就婚后财产做如下协议:
一、婚后甲、乙双方于2x年7月9日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兆南熙园购买的二幢二单元18楼B号住宅商品房属夫妻共有财产,不为个人所有,产权不归个人所能支配。买这套商品房所产生的债权属夫妻共同承担。
二、甲乙双方经商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增值,属夫妻共有财产,婚后经商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三、甲乙双方婚后的动产、不动产、房屋、车子、商铺、现金等属财产性质的都属夫妻双方所共有,不归个人所有,一方不得以个人财产等理由主张任何权利。
四、婚后一方嗜赌、吸毒,因有一些不好事情所产生的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配偶无需承担责任。
五、甲乙双方自此协议签订之日起,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家庭支出及基本生活费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律师提示:公不公证都不影响效力)
七、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签订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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