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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设备安全责任书

来源:筏尚旅游网

  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书

  (道路交通安全)

  为了确保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形态整合和健康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仙门湖段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温州市强能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就西向排洪工程建设签订安全责任书。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2、乙方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登记管理档案制度,认真配合交警做好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3、对工程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较大或伤人事故的,乙方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交警处理事故工作。

  4、对工程运输车辆发现滴、洒、漏造成道路事故隐患的,乙方要做到及时处置,及时清理。

  5、乙方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驶责任书》,并将驾驶员花名册抄报交警部门备案。

  6、乙方要借助多种载体,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7、乙方每月要对驾驶员的安全情况及车容车况进行检查,做到每月汇总上报交警部门。

  8、乙方要对每辆工程车辆进行顺序编号,统一规范管理,报交警部门备案。

  9、甲方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协调,积极协同指挥部及交警部门督促乙方做好内部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10、甲方指派黄利平同志担任安全负责人,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以上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另报交警部门及指挥部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不履行责任造成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甲方: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仙门湖段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盖章) 责任人:

  手 机:

  乙方:温州市强能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盖章)

  责任人:

  手 机:

  X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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