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兹因内部人员结构调整,特声明如下:
原法定代表人陈(本名:陈)于x年10月自动离职,其在职期间以公司名义所申请的所有网络账户(除新浪账号含新浪博客和微博外)均已停用,关于“文化传媒”及“模特”等品牌的一切信息,系原法人陈先生在职期间的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关于本公司的网络信息发布,各大门户网站及社交网站的账号本公司现已重新注册,现以发此声明账号为准。如原有账号仍被任何个人或团体冒用本公司名义发布信息,概与本公司无关,并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
特此声明!
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x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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