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定: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出货之前将订仓资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运输计划。
2、对于甲方已委托的运输计划,如需变动,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改运输计划。
3、甲方如因所报名称,件数不符(携带违禁品),导致海关扣货及处罚时,以及由此乙方受到的连带处罚,甲方必须赔偿一切损失,直止事件完满为止。
4、甲方应按约定时间让乙方提货,如乙方无法提到货,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将其公司的国际空运运输业务交由乙方乘运。乙方对甲方的所托运输予已全力保障并提供优质服务。如因乙方安排不当而造成货物受损或丢失的`,乙方应将承担相关的责任,直止事件结束为止。
2、对于甲方货物的安全,采取由甲方投保的方式。如货物出现任何损失非乙方责任的,乙方协助有关赔偿事宜,但并不赋予直接责任。
3、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严格按运输计划执行,任何意外情況或突发事件,包括出货时间变化与航班变化等,双方均须提前沟通,协商。
4、因天灾及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造成意外及事故(例如飓风、罢工、劫机及有关影响飞行安全等等)归属于免责范围之内。
5、空运有关事项:依据IATA公会所定订为准及提单後面说明事项。
6.时效延误:空运时效由乙方出货前确认给甲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参考第四条)外,如货物抵达时间超过确认时效48小时以上,则乙方收取的运费须按所延误天数5%/天进行赔偿.
7.货物在乙方可控制范围内(即从工厂取货后到上机前)出现的破损.丢失问题.乙方无条件按发票货值全额赔偿.甲方货值须在发货前提供确认.上机后货物的破损.丢失。则参考航空公司赔偿条列。
8.对于买单出口货物: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做好报关单证。如因乙方过失,报关资料未符合甲方提供的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直至事件圆满处理.另由此造成的时效延误,(正常通关半天到一天)归属于空运运输时效之内.(参考第六条),若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相符合.(乙方提供的报关单证与所提供资料相符).造成报关的延误与损失则甲方全权承担.
三、结算方式
1、甲方跟据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上运费率计算实际运费付给乙方。如需税务发票,另加税费:2%。
2、乙方将在货物离港前2至3天与甲方书面确认当地费用,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之内签字确认费用清单,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如货物离港之後不予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付.。
3、甲方与乙方协商的付款方式为月结,甲方应在次月月底前将上月货款结清,逾期需按欠款额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因特殊原因,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说明,以商议结果为准.
4、甲方每月出货的货量不少于每月四票.运价根据货量运输方式提前确认.以便甲乙双方财务对账.
5、我司提供人民币、美金付款账号。美金收汇,按人民币6.4:1换算美金。
四、协定终止
1、甲方欲终止本协定,应电话确认及正式书面通知乙方财务部,7日後协定终止即自动生效.
2、协定终止後,协定双方仍应承担协定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的尚未履行之义务与责任.
3、本协定有效期自签定日期起,以一年为限.
4、本协定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内容双方未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定内容执行。
五、法律与仲裁
1、本协定不适用於个人,个人单位,仅适用於公司行号.
2、甲方协定签章请依公司公章、签字为准.
3、本协定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4、协定双方执行协定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定程式照章办理.
六、乙方收款账号码:
账户名: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七、协定生效
1、本协定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甲方应结清所有费用,本协定方可执行.
2、本协定一式正本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