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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转让协议 篇2

来源:筏尚旅游网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需本人填写)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取得使用权的雅安市温州商场主入口右侧第一摊位其中部分(约1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

  二、出租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

  四、乙方租用后应遵守和按照以下事项经营。

  1、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私接电、乱拖线路,对上述工作及责任乙方要严格遵守检查,如乙方由于措施及处置不当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如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全部由乙方赔付。

  3、甲方的水电及其他设施乙方可以使用,乙方如产生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有失误造成的麻烦乙方自行解决。

  五、有关退款条款

  1、协议期间,乙方自觉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拒事件及因素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甲方若发生能力范围之外造成乙方摊位无法使用时,甲方应将乙方预交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摊位。

  六、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协议(复印件不得作为正式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按印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发各执一份。

  七、补充协议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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