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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买房首付多少

2024-07-19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初次买房的首付数额及不同购房方式下的首付比例和贷款比例。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首付比例、贷款比例、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等。最后,文章还提醒购房者在交首付款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核实开发商的五证、看开发商的资质等。

法律分析

初次买房的首付数额如下:

1. 如果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第一套住房,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高贷款比例为70%;

2. 如果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

3. 如果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商业用房,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

2.买方公积金贷款来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来购买首套住房,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是80%;

(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套住房,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是60%;

(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的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都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交了首付款贷款没下来首付可以退吗

交了首付款贷款没下来首付一般是要退的,不过要区分如下情况:

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如果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三、交首付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核实开发商的五证。购房者在交首付之前一定要核实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因为五证不全的话,购房者无法顺利取得房产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因为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2.看开发商的资质。开发商的资质有一定的判定标准,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的注册资本最多,从事时间最长,竣工面积最大。这样的开发商所承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总归不会太差。而级别较低的开发商所建的房屋则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购买。

拓展延伸

公积金贷款购房是许多购房者选择的一种购房方式,因为它可以提供较低的利率和更灵活的还款方式。然而,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购房过程的顺利进行。

首付比例是购房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通常为20%,但有些城市可能会有更低或更高的比例。如果购房者选择的是低首付比例的公积金贷款,那么他们需要提前准备足够的资金,以满足首付的要求。

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过程也需要注意。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资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以方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如果购房者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最后,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也需要考虑。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通常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固定,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逐渐减少。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购房虽然利率较低,但需要注意首付比例、审批过程和还款方式等细节问题。建议购房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细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额外的费用。

结语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购房时的首付数额和比例不同,需要根据购房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同时,在交首付款时需要注意五证齐全和开发商资质,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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