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是呈报批捕的意见,就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间,认为案件的证据已经达到逮捕的条件,而且有逮捕的必要,向检察机关呈报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