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告知单》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无效。告知单的目的是通知而非处罚决定。填写时应规范,包括违法车辆信息、停车时间地点,以及处理地点和电话,需盖公安机关章。
法律分析
如果是《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可以一律视为无效告知单,告知单的主要作用是通知,而不是处罚决定书。《违法停车告知单》应该规范填写,应载明违法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号牌颜色、违法停车的时间和地点,并填写接受处理的地点和电话,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章。
拓展延伸
交通违法处罚:交警签字是否能够撤销违法停车罚款?
交通违法处罚中,交警签字并不能直接撤销违法停车所产生的罚款。交警签字仅表示交通违法事实的确认,作为执法证据的一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停车需要依法处罚,并缴纳相应罚款。交警签字只是证明了违法行为的存在,并非具有撤销罚款的权力。如果对罚款存在异议,应按规定的程序提起申诉或上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因此,交警签字不能直接导致违法停车罚款的撤销,而是需要依法进行申诉或上诉程序来解决。
结语
《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有效性需要签字或盖章确认。告知单的目的是通知违法行为,而非作为处罚决定书。填写时应规范,包括违法车辆信息、违法时间地点,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章。交警签字并不能直接撤销罚款,仅确认违法事实。如对罚款有异议,应按规定程序提起申诉或上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交警签字并不具备撤销罚款的权力,需依法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