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市落户条件主要是根据申请人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收入情况、缴纳的纳税金额、住房情况、教育背景等。对于纳税方面来说,政策规定北京市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在北京市缴纳社保并无不良记录,这些都是落户审核材料的重要依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纳税金额并不是审核落户的唯一标准,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此外,对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等特定群体,落户条件还有所放宽。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四条 入户申请人申请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在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三)没有犯罪记录并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四)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300万元;(五)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90%以上。第五条 入户申请人申请第四条所列地区以外的区、县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下列条件:(一)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4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150万元;(二)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