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定金双倍赔偿的规则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效果。该法条也被称作为是定金罚则的规定,由于定金是预先支付的,定金的数额在实现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能够督促双方自觉履行,如果存在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适当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条件有三个:
1.基于按时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如果法律对定金有特别规定,应当适用法律的
特别规定;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根据自滤原则,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并且该违约行为达到了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在能够区分比例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违约方不存在免责事由,需要因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因
不可抗力而免责,那么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