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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收了中介费,另外还要收取代办费合理吗?

2024-07-30 来源:筏尚旅游网

买卖二手房不成的中介费可以退,但买卖方自身原因签约后违约不退中介费。中介费是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收取的报酬,根据《民法典》第961条和963条,中介人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支付报酬,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分析

买卖二手房不成的中介费可以退,但是如果是买房方或卖房方自身的原因签约后又违约的是不退中介费的。中介费是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收取的报酬,如果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和代办费是否合理?

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费和代办费的合理性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对于中介费,一些人认为中介公司提供了房屋信息、协助买卖双方洽谈等服务,因此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中介费过高,与中介公司提供的实际价值不符。对于代办费,一些人认为代办手续繁琐,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也是合理的。然而,也有人质疑代办费的合理性,认为一些代办手续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办理。因此,对于中介费和代办费的合理性,需要综合考虑服务质量、费用金额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以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结语

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费的退还与违约责任息息相关。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和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委托人需要支付中介费。然而,如果买卖双方自身原因导致签约后违约,中介费将不予退还。对于中介费和代办费的合理性,需要综合考虑服务质量、费用金额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以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在二手房交易中,理性思考中介费和代办费的合理性,有助于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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