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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转让附属合同

2024-06-26 来源:筏尚旅游网

养殖场转让附属合同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因为双双需要,并为确定甲乙双双权利和义务,在转让协议基础上,就养殖场的相关细节订立以下附属合同,经双双平等协商,签字生效。

第一条:协议中的有形资产指固定资产,栏舍、水塔、水电配套设施、37围墙、大门、上猪台,无形资产指以后的升值空间等。不包括可移动资产及生活设施。

第二条:协议中的现金部分按协议执行,后期房屋部分标准如下:

1、和养殖场内在建房屋标准一样,两层半两连。

2、地址不加以确定,可以是养殖场之外建设,但应该在新农村范围中,且双双应该平等协商,

3、甲方不再承担协议中房屋的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此套房屋建设过程中帮忙或是做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指建设协议中的房屋)

第三条:交房日期:_______ 与其他用户相同。交房手续等和其他用户相同。交房待遇和其他用户等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该赔偿乙方现金十万。乙方违约由签字代表私人赔偿房屋价值现金。

以上条款,双双阅后无误,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盖章)乙方(盖章)

___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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