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司团(委、总)支部
暨青年工作委员会的请示
共青团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我公司成立于年,现从事等行业,现有员工名,团员青年名。为了切实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更好地结合本公司青年的工作、学习,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公司建设事业,特申请成立公司团(委、总)支部暨青年工作委员会,并任命为团(委、总)支部书记暨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公司名称(盖章)
可根据实际设立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
企业团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它是团支部行使权利的机构。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
一.支部团员大会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团员。
二.支部团员大会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上级团委领导、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出席。
三.支部团员大会召开之前应提前确定好本次支部团员大会的中心议题,由支部组织委员将会议内容和需讨论的问题事先通知参会人员,支部组织委员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工作。
四.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应进行协商、酝酿,必要时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同志可以表示赞成、反对,也可以进行弃权。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支部团员大会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列席。
六.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及有关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
2.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如何在工作、学习或各项社会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讨论如何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工作安排。
4.讨论团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讨论团员、青年的意见要求,形成有关支部工作的决议,密切团组织同青年的联系。
5.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6.讨论接收新团员、欢送超龄团员离团。
7.讨论团支部的工作制度;评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8.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增补支委、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根据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一般在每月支部书记例会的第二天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扩大会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如要开展劳动竞赛,则吸收相关青年班组长和部分生产骨干参加;组织球类比赛,则吸收文体骨干参加等等。
同时,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出席。
三.支委会讨论工作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支部书记集中意见并作出会议决定,形成决定后每位委员必须带头执行。
四.支部委员会要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五.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带头学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及和共青团工作有关的政策、条例和规则。
2.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反映青年们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
3.负责组织开展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团员管理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接受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对优秀团员进行奖励和对违纪团员进行处分。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团支部的活动。
5.为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作好各项准备;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进行工作分工。
6.主动关心团员的政治成长和有关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推优工作;热心帮助团员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工作报告制度
一.向支部团员大会工作报告制度。
团支部要定期由支部书记代表本届支部委员会,通过支部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报告半年、一年或本届任期内团支部工作开展的情况。认真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下一阶段团支部开展工作的重点内容。
会议之前,团支部书记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针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报告,代表本届支部委员会向团员大会述职。
二.向上级团组织工作报告制度。
团支部要由支部书记通过每月一次的支部书记例会向厂团委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计划开展工作。支部书记因顾不能参加的,可由副书记或组织宣传委员代为参加。
遇有重大活动或问题需及时以书面和电话形式向厂团委请示汇报。每月月底前要按时上报《团支部月度工作报表》。《团支部月度工作报表》必须经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
三.向同级党政领导工作报告制度。
每月月底,团支部要由支部书记向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汇报本支部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企业生产,请示并明确下一阶段支部工作的重点。
平时工作中,就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也应适时向同级党政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增进了解,加强沟通,最大限度的取得党政领导对团支部工作的支持。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即团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与团小组会的内容依据团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围绕厂团委、车间党支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规定”内容和“自行”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召开。
讲团课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有其针对性。团课每年不少于两次。团课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团章的基本内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光荣历史和传统,以及根据团委的安排布置贯彻落实具体的决议和工作要求。
一.支部团员大会。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
支部团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本届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团小组会。
团小组会是团支部为便于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是团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团支部领导下工作,不需上级团组织批准。“三会”的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团课。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提高团员政治素质的基本途径之一,也是团的组织生活中广泛运用的一种形式。
团员发展工作制度
一.青年入团的条件。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须具备的条件。
二.青年入团的标准。
1.思想进步。
自觉学习马X思列宁主义、毛XX和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
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积极作用。
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
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能联系群众。
虚心向群众学习,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一道进步。
三.团员发展的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
1.根据本单位适龄青年的情况,制定年度的团员发展计划。
2.对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青年,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入团,递交“入团申请书”,并建立青年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
3.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和青年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1.确定两名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团支部指定,也可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介绍人要与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建立联系,通过谈心、家访及其他形式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其他团员也要时刻注意对申请入团青年的言传身教。
2.定期给青年积极分子上团课。
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团章》,使他们不断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端正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
团课的主要内容:团史、团章、入团的程序等。
3.参加团支部的一些活动。
组织和发动青年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目的地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团的工作和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经常锻炼。
(三)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团支部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并履行有关手续。
四.团员发展应履行的手续。
(一)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团青年进行审查。
支委会在对申请入团的青年思想和工作表现进行研究后,认为其已经符合入团条件,审查通过的便可以发给《入团志愿书》。填写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入团志愿书》按审查通过人数到厂团委领取。
(二)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
新团员发展大会由团支部组织委员主持,全体团员参加。主要程序:
1.主持人作本次团员发展基本情况的介绍。
2.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3.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
4.团员讨论发言。
5.团员举手表决。
6.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7.主持人宣布支部团员大会决议。
8.申请人表态。
注意事项:
1.新团员发展大会,必须该支部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团员参加才能举行。
2.进行表决时,要有与会团员半数以上人员的同意,才能通过。
3.召开团员发展大会可以吸收部分青年代表参加。
(三)呈报厂团委批准。
对团支部经过团员发展大会讨论而形成的决议及《入团志愿书》,厂团委将召开委员会,并在半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办理入团手续。
1.青年批准入团后,应及时办理团员证等手续。
2.团支部要将厂团委批准的决定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3.团支部要及时将新团员登记入册,保证其参加必要的组织活动。
4.新团员在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便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
5.新团员从得到厂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五)进行入团宣誓,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入团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XX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XX党的领导。
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
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标准:
1、班子建设好
2、活动阵地好
3、主题活动好
4、作用发挥好
入团宣誓由团的基础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举行。其程序是:
1.仪式主持人报告新团员宣誓人名单,讲明宣誓意义和对新团员提出希望。
2.新老团员代表讲话。
3.新团员进行宣誓。
宣誓活动由团干部领誓,其规则是:
1.领誓人和宣誓人面对团旗举起右手,领誓人念一句誓词,宣誓人跟着念一句,当领誓人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按顺序报自己的名字。
2.宣誓完毕,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入团宣誓仪式即告结束。入团宣誓仪式可以吸收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受到教育,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
团员证管理制度
一.团员证颁发。
团员证只是证明团员身份,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自行涂改。团支部在接收发展新团员的一个月内,要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1.团支部向新团员收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随“入团志愿书”一并上交团委,作为办理团员证用照片。同时收取团员证工本费2元。
2.由厂团委负责用钢笔认真填写团员证中团员自然情况栏目,粘贴团员本人照片,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
3.厂团委在本单位《团员登记册》上登记新团员的自然情况和团员证编号。该团员所在团支部也要及时在团员花名册上做相应登记。
4.厂团委(或委托团支部)适时以郑重方式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二.团员证注册。
每年3月份为团员证注册月。团支部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本支部团员证收齐,到团委借取团员证注册章进行团籍注册,并相应的开始收取团费。
三.团员证登记。
团支部每月要统计本车间或部门的青年、团员数,及时把新进厂团员的团员证收齐送至厂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和登记注册。
四.团员证注销。
1.团员超龄离团,由所在支部将其团员证送至厂团委办理离团手续后,此团员证由团员本人保存。
2.凡自动脱团或受开除团籍处分者,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注销。
3.团籍关系转出,其本人应带上团员证及转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厂团委办理有关手续。
五.团员证补办。
如团员证遗失,要尽快补办。团员证补办由所属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将团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与地点),1寸免冠照片一张及工本费2元收齐交至厂团委进行登记、补办。
非本厂团组织发展的团员,在进行团员证补办手续时,还需出具入团地点团组织开具的证明信。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是指团员的资格。团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团支部应当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管理工作。
一.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员年满28周岁时,团支部就需要给其办理离团手续: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并欢送其超龄离团→团支部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加以注明→报厂团委备案,在团员证上加盖印章→团员证交由其本人保存。
二.团干部的团籍处理。
在团内担任专门职务或在团的领导机关工作的超龄团员,可以继续保留团籍,直到该团员不在担任团内职务或是离开团的领导机关工作岗位时,再予以办理。
三.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
团员加入共产党组织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保留团籍的党员,同团员一样,享有团员的一切权利。
四.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认为是自行脱团。经团支部核实无误,应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批准后,团支部要通知其本人,在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并写明其自行脱团的核准日期。
五.主动要求退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组织中个别团员提出退团要求时,团支部应对其退团的原因进行深入了解,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如果要求退团的团员改变态度,则应当允许。如坚持要求退团的,团支部委员会则应提交书面报告,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除名。需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无须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团支部应在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写明退团日期。
六.办理团籍关系的转入。
1.正常程序:
对从厂外调入、厂里招工或学校分配进厂的团员,由所属支部的组织委员直接将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收齐后交至厂团委,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
团支部应及时将转入团员情况在团员花名册作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团员因工作关系在厂内变动工作单位,所属支部只作登记,不办理团籍关系变动手续。
2.团员证遗失的团员团籍关系的处理。
对从厂外调入、厂里招工或学校分配进厂的团员,由于团员证遗失的,要求到入团所在地或原单位开具能够证明自己是团员的介绍信,然后把介绍信等证明汇同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自然状况(包括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等)及团员证工本费2元交由本所属支部,由组织委员到厂团委进行登记、注册和补办团员证。同时,所属支部应及时在团员花名册作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七.办理团籍关系的转出。
1.办理团籍关系转出,应由其本人带上团员证及转出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厂团委办理相关手续。
2.厂团委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并写明何时因何转出,团费交至何时。介绍信交由团员带至新单位,厂团委保留组织关系转出存根。
3.团员档案材料应与团员组织关系同时转出,遇到没有档案材料的,应在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备考”栏中说明。
团支部的设置
根据《团章》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团支部的设置做如下规定:
一.团员人数在3(含)人以上的需设立团支部。
二.团员人数在3—12(含)人的团支部,只设立书记一名。若35岁以下青年数超过20人,支委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支部书记、组织宣传委员、生产文体委员。
三.团员人数在13—30人的团支部,支委会由3人组成,分工同上。
若35岁以下青年数超过60人,支委会可以由5人组成,分别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文体委员。
四.团员人数在31—50人的团支部,支委会由5人组成,分工同上。
若35岁以下青年数超过100人,可以建立团总支,支委会由5人组成,设置同上,下设支部的书记原则上由支委兼任,必要时可以设立副书记一名。
五.团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成立团总支。设置、分工同上。
团支委的分工
团支部支委原则上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文体委员组成,必要时可设立副书记一名。职责分工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联系,交流情况;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二.团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团支部副书记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有责任对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当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帮手;当书记不在时,团支部副书记要代替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并承担团支部书记的全部职责,以保证团支部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组织过好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五.生产委员的职责:
1.掌握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技术的情况,反映青年学习科学技术的意见和要求;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掌握生产技能,学习现代科技知识;
3.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和技术比武等活动。
六.文体委员的职责:
1.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
2.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3.配合民兵组织向青年进行热爱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教育,组织青年学习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开展军事体育活动。
在具体工作中,支委之间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同心协力,做好工作。
团费收缴制度
一.团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按时收缴团费。
(一)收缴方式:
1.按每月收缴:按当月团员数于月底前收齐上缴团委。
2.按半年收缴:分别于30/6日与10/12日前收齐上缴团委。
3.按全年收缴:需在每年的30/9日之前收齐上缴团委。
(二)收费标准:
原则上每位团员按2元/月/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新进厂、处于实习阶段或试用期内的团员,基本收入低于800元/月的按1元/月/人收缴,高于(含)800元/月的按2元/月/人收缴。
2.转正定岗后的团员则一律按2元/月/人收缴。
3.两校学生仍然按照0.1元/月/人的标准收缴。
二.团费的收缴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收缴时要认真填写“团费收缴单”,收缴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随团费一并上交团委。
三.团费按要求交至团委时,厂团委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团费收据,团支部要注意保存。
四.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五.新入团的团员,应该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六.在留团察看期间的团员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
七.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就认为是自行脱团。经团支部核实无误,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
团支部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学习对象: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是车间或部门党支部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四学时。学习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建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文章。
学习过程中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发言,认真写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每年必须写出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两篇或论文一篇,论文在每年年底的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交流,有利于提高学习效果。
中心组学习笔记每半年交党委工作部批阅并评定格次。
二.支部委员学习制度。
支部委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一般为团支部书记例会召开的第二天与团支部支委会同时进行,也可另行安排时间。
学习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企业形势任务教育,团章及和共青团工作有关的政策、条例和规则。
重点是对《团支部工作实务》的学习。
三.其他学习制度。
团支部应组织全体团员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不同的学习兴趣小组,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如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球类、棋牌类的兴趣小组等等。
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组织行为。
一.团支部要按期改选换届。
《团章》规定:团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后,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
领导下进行改选;特殊情况,可向上级团组织申请提前或延期选举。
二.团支部选举方案的确定。
1.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准备工作。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2.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3.选举形式:实行差额选举,并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4.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产生,并报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通过,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5.划票符号:一般同意划“○”,不同意“_”,弃权“▲”。选举人可以选举他人,并按选票要求填写清楚。
6.确定选票的有效性:在选举中,发出选票的张XX与参加选举的人数相等,收回选票的张数必须等于或少于参加选举的人数,否则,选举无效。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少于为有效票。
7.验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一定要超过应到会团员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应当众开箱验票。
8.被选人当选:选举结果中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过半数者超过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
三.团支部选举工作的准备。
1.向上级团组织请示。
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一般包括:任期内支部工作的简况;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设置人数及选举方案。同时,还应将团支部改选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2.认真酝酿委员和书记候选人。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30%,以便实行差额选举。团员人数少的支部,也可以不用事先推选候选人,直接由团员大会选举。
3.确定选举办法及准备选票。
团支部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团支部选举工作的程序:
首先,选举大会要邀请上级团委领导和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出席。
1.报告团员人数。
大会正式开始前,主持人要向与会团员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应到会的有多少人,未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人,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人。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的半数,即宣布可以进行选举;如果不足半数,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即宣布本次选举采取的是差额选举办法。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提交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4.推选通过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唱票等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7.宣布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什么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然后开始填写选票。
8.宣布投票次序。先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始验票。如果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实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数,选举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计算有效选票,去除废票。得票超过实际参加选举团员半数者为当选人。
11.请出席本次选举大会的车间或部门领导讲话。
12.请出席本次选举大会的上级团委领导讲话。
13.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14.主持人宣布本次选举工作结束。
15.新当选的团支部委员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进行工作分工。
16.新一届支部委员与上届支部委员进行工作交接。
五.团支部换届改选的会后工作。
新一届委员会在选举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厂团委汇报选举过程及支委分工情况。
报告上报前需经党支部书记签字批示。
六.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员大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团支部团员,上级团组织可以委托团支部选举本支部以外的团员。但是,这些团员(包括担任团干部或是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年轻党员)必须是上一级团组织所属范围以内的。
七.团员在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一)选举权。
团员的选举权是指每个团员都可以按照《团章》规定参加选举的权利。《团章》规定,在团内,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团员外,都有选举权,都可以参加选举活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提名权。团员大会在酝酿候选人名单的时候,团员有权利向大会推荐提名,同时也有权利要求改变候选人的名单。
2.咨询权。团员在选举中,有权利对候选人的情况向大会工作机构进行了解。
3.选举权。团员在选举过程中,对于大会确定的每一个候选人,均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示赞成、不赞成和另选他人,或者弃权。
4.监督权。团内民主选举工作必须接受团员的监督。
5.凡具有团籍的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都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被选举权。
每个团员在团内民主选举活动中,都有被提名为候选人、被选为参加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被选到团的领导机关中担任领导工作的权利。
(三)表决权。
团员在通过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接受新团员、处分犯错误团员时,有表示自己意志的权利。团员在表决过程中,可以表示赞成或反对,也可以弃权。
团支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检查考核时间: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初。
二.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公司团支部工作检查考核细则》,采取各团支部先自行打分,厂团委综合评分的方法。
三.考核分三部分:第一是厂团委组织的检查考核(占50%)、第二是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的评价(占30%)、第三是支部全体团员的综合评价(占20%)。
1.厂团委的检查考核。
采取查阅团支部各类工作台帐、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由厂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部分基层团员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照《公司团支部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工作检查考核,结合支部自评分给出最终检查考核分。
2.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的评价。
厂团委在每年6月底和12月中旬给相关车间或部门党政领导发出《团支部工作评价表》,对本单位团支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3.支部全体团员的综合评价。
厂团委将在支部召开的半年和全年团员大会上,通过向与会团员发出民主测评表,对支部的工作和全体支委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团支部,考核分在60-89分为合格团支部,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团支部。
五.考核结果将在团支部书记会上公布,并通报相关党支部,同时作为评选先进、经费分配、团支部改选的重要依据。附:
公司团支部工作检查考核细则
一、有一个健全的团支部班子。(20分)
1.团支部按时换届,民主选举;(2分)
团支部班子配备齐全,分工明确。(2分)共4分
2.年初及时制定支部工作目标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落实;(2分)
年终认真总结一年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2分)共4分
3.支部一班人思想过硬,团结协作,整体作用发挥得好。共3
4.团支部每月一次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3分,每少一
次扣0.5分)
主动与行政领导加强联系,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3
共6分5.在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中发挥出积极作用。共
二.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20分)
1.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少一次扣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少一次扣1分)共4分
2.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完整、齐全。(缺一项扣1分)共4分
3.团费收缴和活动经费帐目清楚,使用合理。
(未按时收缴扣2分、帐目不清扣2分)共4分
4.各项活动的原始资料保存完好。(缺一项扣1分)共4分
5.参加团委各项会议出勤率90%以上。(每少5%扣1分)共4
6.团员发展工作正常开展。(附加5分)
三.有独立开展的有影响的活动。(20分)
1.按要求完成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未完一项扣2分)共4
2.30人以上支部每月完成二篇以上青年工作信息。
30人以下支部每月完成一篇以上。(每少一篇扣1分)共4分
向上级团委投稿并被团讯刊登。(附加分:2分/篇)
3.积极组织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慰问孤寡老人、捐资助学等
社会公益活动。(未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2分)共4分
4.30人以上支部每年独立开展二次以上有影响的活动,30人以
下支部每年独立开展一次以上。共4分
5.在青年人学习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培训上有措施并取得一定
(未积极发动组织的,每次扣2分)共4分
四、有参与生产和管理的突击作用。(20分)
1.有参与生产经营的青年突击队活动,(2分)
成绩突出并形成一定声势。(2分)
青年突击队活动有记录,有总结。(2分)共6分
2.在各类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活动中,团员青年作用发挥的好。共4分
3.紧密结合生产,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3分)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成果。(3分)共6分
4.生产中文明施工,注意现场卫生,(2分)
团员青年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2分)共4分
五.有一支积极向上的骨干队伍。(20分)
1.青年要求入党人数占青年总数15%以上。(每低1%扣0.5分)共4分
2.当年向党组织推荐一名以上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共4分
3.青年中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共4分
4.培养并涌现出受到上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青年典型。共4分
5.坚持开展青年思想调研,并完成1—2篇调研论文。共4分
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一.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来源为:团委分配的活动经费;车间或部门行政拨付的费用;团支部开展义务劳动、双增双节活动获得的报酬及各类奖励等自酬费用。
二.团支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活动经费。团支部经费必须用于团的活动,一般可用于:
1.团支部开展的各类青年突击队、劳动竞赛、青年岗位明星评比、义务劳动等活动的奖励。
2.团支部开展的文体活动、郊游活动的奖品、门票等。
3.团支部的宣传用品,文体用品,退团纪念品等。
4.团支部为团员青年购买的各类学习书籍等。
严禁用团支部经费组织聚餐。
三.团支部活动经费由团支部书记决定如何支配及使用,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金保管和帐本记录,每笔费用应有两人以上经手。
四.团支部费用使用情况应接受本支部全体团员监督,团支部应在年底或次年初的团支部大会上,定期向全体团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五.团委分配的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1.各团支部应在规定额度内使用活动经费。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阶段拨付,各单位6月底前最多可使用费用总额的一半。
2.团支部活动经费报销手续:
活动开展所产生的费用要开具正规→由2人以上经手并签字→团支部书记签字并注明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在团委报销。
3.重大活动或费用预算超过300元的活动,团支部事前要书面或电话向厂团委请示汇报,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团委申请提前预支。
4.各支部原则上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费用使用完,余额不计入下一年度。
六.团支部经费分配办法:
1.厂团委当年分配给各团支部费用,按前一年年底各单位缴纳团费人数、新成立支部按实际团员数,以25元/年/人标准拨付。
2.团员人数少于12人的支部,年度活动经费仍按12人计算。
3.各支部经半年工作检查、考核,支部考核分低于60分或上半年团费未缴清的单位,将酌情扣减下半年费用,扣减部分全部奖励给工作开展好的支部。
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
推优工作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加强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
推荐对象主要是团的干部、青年知识分子和一线青年生产技术骨干。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1.自下而上。
团支部是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应按照团员大会评议、支部考核上报、团委审核推荐的顺序进行。
2.集体决定。
对于推荐对象的确定,团支部要经过支委会或团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形成考察意见和推荐决定。
3.动态培养。
团支部对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要落实培养教育措施,指定联系人。组织其参加《党章》学习和有关党、团活动。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及时提出帮教意见,以使其达到入党的要求和标准。
4.党团衔接。
一是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支部推荐。
二是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意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争取党支部的支持和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序列,由党支部统一部署。
力争每年召开一到两次党、团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如何搞好推优工作。
二.推优工作的程序
推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委扩大会。
会上团联系人根据《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介绍培养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对象。
2.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在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情况下,按照党支部当年发展计划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3.报上级团组织。
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后,要及时报厂团委审定。厂团委对推荐对象做进一步考察审核,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同时向团支部反馈结果。
三.推优工作的步骤
1.教育引导阶段
是指通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引导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的这一阶段。
2.培养考察阶段
对于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要加强对其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思想、邓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
团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同他们谈心,及时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填写《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
培养对象每季度需向所在团支部递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再由团支部直接或通过厂团委转交所在党支部。
3.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要及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根据党支部当年发展计划,按照“注重质量,不求数量”的原则和不超过1:3的比例,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并报厂团委审核签署意见。
4.正式推荐
厂团委在进行集体讨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正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团支部由厂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推荐工作一般每年一次,也可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
四.相关后续工作
党组织对团组织所推荐对象通过外调、座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并在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发展。
未被发展的团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团组织要积极帮助其提高认识,及早纠正,尽快符合发展标准。
团员被党组织发展后的团籍处理详见《团籍管理制度》。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站、车、船)和青年工程。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一.“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班组或青年集体。
2.该班组或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二.“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
1.符合“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基本条件。
2.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节点、质量、安全、效益、卫生等观念,具备施工进度快,工程质量高,安全生产好,物质消耗低,卫生意识强等突出素质。
3.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班组中至少有一人被总厂评为过季度“青年岗位明星”。
4.青年班组或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工作,党、团员模范作用发挥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青年突击队活动不断创造佳绩。
5.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并有一项以上获得生产部门(项目经理部)认可的优质工程。经常受到周围职工或服务对象赞誉,厂内评价好。
6.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方法。
7.创建“青年文明号”班组或集体的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领集体成员争先创优,岗位成才。
三.评选与表彰
1.“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评选的办法,必须是本单位的先进青年集体,才能申报厂级“青年文明号”。获得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才有资格申报更高层次的“青年文明号”。
2.各单位分会、团支部一定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较强的说服力。
3.厂级“青年文明号”每年年底进行评比,命名表彰。
4.各单位要把“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作为青年干部和管理者加以重点培养,为其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四.考核与管理
1.“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凡获得的各级“青年文明号”牌匾应悬挂在班组或岗位的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消,连续3年挂牌的另外颁发纪念性奖杯。
3.“青年文明号”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70%或负责人中没有一个年龄不超过35岁,则自动撤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由厂团委给该青年集体颁发纪念证书。
4.年度考核实行红、黄牌制,对首次考核发现创建活动不达标,出示黄牌,限期1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撤消牌匾并通报。
5.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撤消授予称号:
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凡被服务对象或用户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青年岗位明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厂35岁以下青年职工(含农村合同制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敬业爱岗,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1).思想上,政治上要求上进,能够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能够带领或影响周围职工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职业道德良好,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出勤率达98%以上。不以岗位谋私,无违纪行为,无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勤学苦练,有熟练的岗位技能和突出的岗位效益。
(1).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新技术,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和我厂建造国外船的要求。
(2).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技术精湛,一专多能,能够独立完成或带领周围职工进行重要、重大工程的施工。
(3).在技术攻关,生产突击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并不断刷新劳动记录。
(4).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在本单位青年中名列前茅,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文明施工,注重现场卫生,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三.评比表彰:
1.“青年岗位明星”的评选采取逐级申报评选的办法。由各单位在申报候选人当中确定优秀者后再行申报。
2.“青年岗位明星”的评选分为季度评选和年度评选。只有获得季度“青年岗位星”的才有资格参加年度“青年岗位明星”评选,年底评出的厂“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将从年度“青年岗位明星”中产生。
3.季度“青年岗位明星”申报材料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厂团委,月底评选公布。
年度“青年岗位明星”将在每年年底进行评比,适时表彰。
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
一.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义务: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志愿者服务证:
志愿服务证用于证明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
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志愿者所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在其志愿服务证中注明。
志愿服务证及胸章原则上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统一制作,根据各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申请发放。
志愿服务证在全XX用。
四.注册号:
为便于全国注册志愿者的统一管理,志愿者注册后即获得全国统一使用的注册号。
注册号在志愿服务证和胸章上标明并记录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因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违法、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等情况而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的,应注销其注册号,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注册号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统一确定编制规则。
五.注册登记:
1.基本条件:
年满14周岁,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2.手续办理:
厂团委在每年的3月份开展新的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由所在团支部推荐,上报团委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证》,发放全国统一编号的注册志愿者胸章。
参加注册人员需交1寸免冠照片一张及自然情况说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服务意向等)。
六.活动开展:
1.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原则上由厂团委统一组织,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形式参加,不定期深入社区、街道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同时也结合企业实际,围绕职工所需,团力所能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
志愿者个人也可参加社会上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注册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向厂团委或所服务的志愿者组织申请,填写服务项目登记表,继续参加同类或其它类型的志愿服务项目。
七.组织保证: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加强宣传,争取政策,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八.激励表彰:
(一)申请上级表彰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分别授予注册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奖章。
1.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
2.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
3.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
4.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5.连续从事志愿服务达到6个月至1年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及以上级别奖章;超过1年的,可视情况参照本条第2-4项规定执行。
(二)厂团委表彰
1.厂团委每两年在注册志愿者中评选出优秀志愿者若干名,适时命名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积极向上级志愿者组织推荐,申请更高表彰。
2.对获得各级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将在推优及各类先进评比中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