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10月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1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的通知》(平政[2009]53号)和《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龙政
[2007]10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
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公司总办公室主任为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五、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区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
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应与区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制,每天16:00前向区应急办报告。
八、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由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所在车间负责人,之后由车间负
责人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要在接报后立即向总办公室和生产部经理报告,然后由总办公室主任或生产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总办公室主任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
九、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应急专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十、信息报告流程图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标准
十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文本格式。
值班报告
公司年月日平顶山市XX公司发生事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