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就可以分到遗产。若是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下,才能继承遗产。但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对于房产继承权顺序怎样写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谁优先?
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的,没有谁优先的说法,都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同时参与分配的。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