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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涉及劳动仲裁?

来源:筏尚旅游网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合同期满、享受养老保险、死亡等;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纠纷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辞退、离职、工时、休假、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争议,都可适用该法。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合同期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破产、吊销执照、解散等,同时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合同无效、追究刑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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