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具体指的是什么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并且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

法律分析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它有哪些规定呢?请看下文···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

拓展延伸

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防止劳动者工资过低,影响其生活和工作质量。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有以下意义:

1. 保障劳动者权益。最低工资制度使劳动者的工资不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减少了劳动者因工资过低而产生的焦虑和不满。

2. 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最低工资制度使企业不得不提高员工的工资待遇,以留住员工,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3. 促进经济发展。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使消费者有更多的钱可以消费,从而增加了市场需求,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4. 稳定社会秩序。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使劳动者的收入稳定,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