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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有哪些条件2023

来源:筏尚旅游网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条件和流程包括以下几点:1.申请人需满足在成都市内没有房产且没有相关文件支持直接平迁市,或者属于外地迁入高新区且在大成都范围内无房,直系亲属无房的条件;2.申请人需拥有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可以先把户口迁到别到城市,再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迁入成都,既可以选择区域;3.如果其他区域有房且已交房状态下,申请人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房子所在地;4.对于2018年5月15日起新迁入成都户口时间不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条件

1. 如果成都市内没有房产,且没有相关文件支持直接平迁市,则不能进行户口迁移。

2、你属于外地迁入高新区,且在大成都范围内无房,直系亲属无房。

3、拥有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者,可以先把户口迁到别到城市,再此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迁入成都,既可以选择区域。

4、如果你在其他区域有房,且已交房状态下,是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房子所在地。

5、2018年5月15日起,新迁入成都户口时间不足24个月的,想买房需要再提供户口所在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缴纳社保,才可以买房。

二、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三、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如下:

1. 投靠类:被投靠人在本市具有正式户籍并实际居住,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可将原户籍迁入投靠人户籍所在地。

2. 就业类:就业人员在本市具有正式户籍并实际居住,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可将原户籍迁入就业地。

3. 学生类:学生在本市具有正式户籍并实际居住,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可将原户籍迁入学生户籍所在地。

4. 军人、武装警察部队特殊类:军人、武装警察部队指战员、士兵,因特殊原因需将户籍迁入本市的,本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可将原户籍迁入成都市。

5. 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在本市具有正式户籍并实际居住,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可将原户籍迁入集体户口所在地。

以上是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条件,具体操作还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

结语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条件和流程是市民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如果符合条件,市民可以按照流程进行迁移。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户口迁移前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且迁移后的生活条件也需要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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