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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后家属能否与被捕嫌疑人见面?

2024-07-13 来源:筏尚旅游网

被逮捕后家属可以见嫌疑人吗?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程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律师辩护人可以会见嫌疑人,非律师辩护人需经批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签发逮捕证,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要求签字或按手印。逮捕后24小时内需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逮捕,需变更措施或立即释放。除特殊情况外,需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

法律分析

一、被逮捕后家属可以见嫌疑人吗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只有辩护人有会见的权利,但是非律师辩护人会见嫌疑人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而律师辩护人在除重大贿赂案件、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外的其他案件中,可以不经批准会见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程序是什么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只有辩护律师有会见的权利,非律师辩护人需经批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时,必须出示逮捕证,被逮捕人可在证上签字或按手印。逮捕后24小时内,批准逮捕的机关应进行讯问,对不应逮捕的需立即释放。除特殊情况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以上是有关逮捕和会见嫌疑人的基本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二十四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听取其供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恐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五条 侦查人员应当将问话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辩解如实地记录清楚。制作讯问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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