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统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债权人要追债的,一般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