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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告罪公安可以立案吗?

2024-07-14 来源:筏尚旅游网

该文探讨了公安机关在处理“亲告罪”案件时可以选择直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理。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较大,既有纯正的亲告罪,也有不纯正的亲告罪。纯正的亲告罪只能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告诉才能发生刑罚权,而不纯正的亲告罪则可以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进行告诉,也可以由公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控诉。此外,亲告罪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由于亲告罪所侵犯的私法益具有可处分性,自诉的

法律分析

关于“亲告罪”,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立案?

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亲告罪”案件时,可以选择直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理。

二、特征

(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

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行为而降低程度的认定,主要根据社会观念、人之感受等一系列主观性因素。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为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情节严重”也往往离不开被害人自身的感受(司法实践中常以被害人不堪受辱而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事实认定为情节严重)。它不是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相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业已存在。而是“要看被害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看法如何才能决定”。

(2)亲告罪既有纯正的亲告罪,又有不纯正的亲告罪。

所谓纯正的亲告罪,是指只能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告诉才能发生刑罚权的犯罪。如告诉权主体不进行告诉,那么即使社会危害性再严重,也不能进行追诉。如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所谓不纯正的亲告罪,是指既可以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进行告诉,也可以由公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控诉,而发动刑罚权的犯罪。我国除了侵占罪以外,其他的亲告罪均属于不纯正的亲告罪。如虐待罪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但是如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公诉机关可以进行控诉而追诉行为人。

(3)亲告罪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是私诉的主要种类。自诉同公诉相对应,是依据刑事程序确立的追诉形式,在立法范围上亲告罪同自诉案件是一种交叉关系。亲告罪同自诉案件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二者却具有某种自然的亲和性;由于亲告罪所侵犯的私法益,而这些权利具有可处分性,自诉的追诉方式恰能为告诉权人处分权提供便利条件。

拓展延伸

亲告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或者向有关部门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处理亲告罪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亲告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报案后一个月内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则报案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报案。

在处理亲告罪案件时,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审判,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和公正的处理。同时,公安机关还应该保护报案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或者干扰其检举、揭发违法行为。

亲告罪案件是保障公民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具有重要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七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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