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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的情形有哪几种?

来源:筏尚旅游网

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包括: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代理人抢注被代理人商标;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影响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需考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被申请人是否明知他人在先权利、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被申请人是否明知公共资源的存在、注册后是否牟取不正当利益并造成市场混乱。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

法律分析

一、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的情形有哪几种?

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的情形有: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等情况。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目前的商标市场经常出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而恶意注册商标的情况,这是一种我国相关法律严令禁止的一种行为,不仅对于恶意抢注的几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还对各种情形下的惩罚条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旦触碰法律的底线,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结语

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抢注情形包括: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商标;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等。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需要考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被申请人是否知晓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等因素。商标市场上的恶意注册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一旦触犯法律,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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