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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是否属于立案调查

2024-07-13 来源:筏尚旅游网

检察院立案侦查一般不属于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是监察委的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监察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常用说法,指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予以立案。

一、劳动监察大队结案有通知吗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二、监察委移交案件的量刑建议是什么

监察委移交案件的量刑建议:监察委员会是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最高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移交的案件不会有量刑建议。监察委员会既不是侦查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不能自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必须按照职权对监察机关移送的监察案件进行转按照管辖范围立案。只有审查起诉人有依据,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三、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如何处理:立案侦查期满后未移送的案件应该视情况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过,在没有被人民检察院逮捕之前,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期限根本就没有规定,题中的立案侦查期满应该是建立在人民检察院已经逮捕之后的。正常情况下,在侦查期满后应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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