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中,法院宣判判决书的时间、起诉开庭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方式以及被告人开庭的主要诉讼权利都应该被了解。如果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进行拘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人有运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获得辩护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进行法庭陈述的权利、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权利以及申诉权
法律分析
一、如果在庭审中当场宣判,那么通常会有判决书。不过,判决书的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适用的具体程序。作为一审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另外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起诉开庭被告不出庭可以吗
起诉开庭被告不出庭不可以。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拘传,如果不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被告人开庭的主要诉讼权利
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拓展延伸
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被告应当出庭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被告不出庭是可以的,但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拖延,不利于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从司法实践来看,被告不出庭,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如果原告申请撤诉,而被告不同意,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另外,被告不出庭,也不得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不到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也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被告不出庭并不会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
总之,被告不出庭是可以的,但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告应当出庭应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结语
如果在庭审中当场宣判,通常会有判决书。不过,判决书的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适用的具体程序。对于一审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另外,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如果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拘传,如果不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庭审中,被告人有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被告人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在庭审中,被告人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有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