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2、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