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对于离婚的具体规定,在离婚之后,孩子的判决一般是要看孩子年龄,对于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随母亲生活,但是有特殊情况又或者双方协商随父亲生活的,随父亲,而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因此在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判决,应该根据上述的原则,以两周岁为界限,从而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好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