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内容有哪些

2024-07-09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包括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方式、应当提交哪些文件、以及登记收费标准。

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依据是《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法律分析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提交申请:

1. 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提交申请;

2. 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3. 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不收费;发放营业执照,不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不收费。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不收费。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不收费。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不收费。

三、个体工商户的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结语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包括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登记收费标准以及法律依据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和保障。同时,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第二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10-25) 第十八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