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准 管 理 程 序 | 部门:设备动力部 | ||||
主题:电器管理 | 编号:WX-SMP-05-015.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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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方可进行高压操作;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规程;熟练规范使用安全用具。 4.1.2除供电单位、本厂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厂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配电室的,需经过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有电工陪同,方可入内。 4.1.3建立变配电室巡查制度,由电工每日巡查不少于四次,检查供电设备状态是否正常;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并记录各仪表指示。 4.1.4变压器及高压配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 4.1.5配电室应达到防水、防雨雪、防小动物等三防要求。 4.1.6总负荷开关与路桥总负荷开关之间应装有防止误操作的连锁装置;自动保护装置状态正常,信号灵敏度正确,动作可靠。设备运行各项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在允许的范围内。高压设备由遮网,操作开关有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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