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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抵扣进项税和进项税的区别

2024-07-04 来源:筏尚旅游网

待抵扣进项税和进项税的区别如下:

待抵扣进项税是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但暂时不能在当期抵扣销项税额的部分,通常在以后的税期中进行抵扣。进项税是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增值税额,这部分税额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用于抵扣同期的销项税额,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总额。待抵扣进项税是未来可以抵扣的税额,进项税是当前已经支付且可用于抵扣的税额。

进项税的计算与管理:

1、进项税额的计算:根据税率和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计算得出;

2、进项税额的认证:需要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进项税额的抵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抵扣应纳税额;

4、进项税额的转出:当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可能需要转出或结转至下一税期;

5、进项税额的管理:涉及发票管理、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等多个环节。

综上所述,待抵扣进项税与进项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指企业已支付但未能即时抵扣的增值税额,需在后续税期抵扣,而后者是企业已实际支付且在当期符合条件下可用于抵减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缴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二、进项税额转出方法有哪些1、直接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外购材料、不动产在建工程的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2、还原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适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3、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兼营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4、净值折算转出的方法,适用于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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