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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协议

来源:筏尚旅游网

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乙方系___的妻儿。___(系甲方雇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为甲方(系___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

为解决因___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___家属来沪料理___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___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___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___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于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在甲方向名下存款账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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