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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开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泰开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实现薪酬决策对内具有公平性、公正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目标,保障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益,吸引和保留高素质的优秀员工,激励员工创造良好工作业绩,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前以工资卡形式委托银行发放。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五条 员工薪资为下发薪,薪资结算周期为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新进人员自入职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因工作需要,员工职位调整,于宣布生效之日起,执行新的职位等级薪资。

第十六条 公司的职等、薪级公开,对员工个人工资实行保密管理,任何人不得泄露或探听他人的薪资待遇。员工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于员工上岗时书面通知本人,每月发薪向员工提供密封式工资清单。

第四章 薪资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的部分:

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应缴纳

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按公司相关规定需代扣的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均从员工本人当月薪资中代扣、由公司代缴。

第十九条 休假期间薪资处理

1.病假:

员工一年可享有10天(含)带薪病假,带薪病假每休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绩效工资;

累积病假10天以上,每增加病假1天扣除本人日职位工资的30%和绩效工资的100%;

当月累计病假15天以上的,无绩效工资。

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支付保障工资、补贴工资和年功工资;如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工资不足465元时,::补足至465元。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期限参见《休假制度》。

2.事假:

每事假1天,扣除本人日职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100%;当月事假累计不足10天的按照考核结果计发绩效工资;当月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无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无补贴工资和年功工资。

3.旷职:

每旷职1天,扣除本人日保障工资、职位工资、年功工资和补贴,当月无绩效工资。

4.产假、晚育假、探亲假期间享受保障工资、职位工资、年功工资和补贴。

5.公司批准的年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公假除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计发外,其他不受影响。

6.工伤假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7.迟到、早退的处理,依据公司《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员工在试用期间,无年功工资和补贴。

第二十一条 经公司批准,员工外出培训,期间的薪资待遇按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雇用的退休返聘人员、临时人员、劳务人员等,其工资待遇按与之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重组前的原离岗休养人员(指原东开公司内退人员或原K泰公司待岗人员),工资执行原标准。

第二十四条 经公司确认为待岗的员工,计发保障工资。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不具备《职位说明书》规定的任职条件而经批准上岗的员工,职位工资按照一定比例下浮,就近套入职位工资等级表的对应级档。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不能完全通过职位评估的方式体现其价值的部 分特殊人才,公司给予其一定的专项津贴,作为吸引和留住特殊人才的重要手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原有政策、办法与本制度相冲突,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补充条款: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薪酬制度》

第十九条 第1款第4项内容进行下列修改补充:

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至医疗期满:

(1) 员工患病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心脏病(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慢性肾衰竭、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的,支付员工个人职位工资50%、补贴工资、年功工资和保障工资;

(2) 除以上十种病症外,支付本人保障工资、补贴工资和年功工资;

⑶ 如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工资不足465元时,补足至465元。

以上内容已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自起执行。

北京东方K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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