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的原则:遗嘱优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平等均分原则;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原则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如何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是指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不是强制性的;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当均等吗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根据规定,遗产继承一般应当平等,但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支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分。反之,不分或少分;根据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理解、和谐团结的精神解决问题。
三、继承孩子的名下财产怎么分配
子女继承财产分配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