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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所具有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2024-07-01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国家公权力是国家作为政权主体依据国民授权从事国家管理职能所产生的权力;公共权力指公共行为主体对公共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四、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决议、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公证法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等开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健全普法责任制等情况,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落实监察法规定,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的总体情况,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发挥派驻机构监察监督作用情况,整合力量、重心下移,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情况,实现监察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人民法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强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完善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情况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总体情况,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举措,加强控告申诉检察能力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队伍建设、公证职能作用发挥以及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情况,公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围绕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中的作用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在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地方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中的经验作用、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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